关于香港公司报税是否需要递交审计报告的问题,一直存在着广泛的讨论。一方面,有人主张对于某些特定类型或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审计可能并非不可或缺;另一方面,也有人坚决认为审计是保障企业财务透明度与合规运营不可或缺的一环。事实上,这一问题的答案并非一概而论,而是需要根据每个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考量。
一、零申报情况
在特定条件下,香港公司可以进行税务零申报,此时无需递交审计报告。零申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物业;
2、没有开立银行账户或账务,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例如没有使用香港公司签署合同做发票、开收据,没有在海关、进出口公司、物流公司留有记录;
4、在香港没有任何雇员;
5、没有容许或授权使用专利商标等资料;
6、未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如果公司满足以上所有条件,那么可以进行税务零申报,此时无需递交审计报告。但请注意,这种零申报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且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二、小型业务公司情况
关于年营业额少于200万港币的香港公司是否需要递交审计报告的问题,根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规定,这一政策已经有所变化。
1、新规之前:评税期内营业额不超过港币200万元及符合小型法团定义的公司,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无需递交审计报告,但仍须按规定完成审计,并于报税表填写审计师名称及审计报告的签署日期。
2、新规之后:从2023年4月1日起,总入息金额不超过200万港币的小型法团及业务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不再获豁免提交佐证文件。也就是说,即使公司年营业额少于200万港币,也需要在交税表时连同审计报告一起递交,除非是属于“不活动公司”。这里的“不活动公司”指的是那些没有经营活动的公司,它们可以提交不活跃审计报告进行税务零申报。
三、其他情况
对于不满足零申报条件且年营业额超过200万港币的香港公司,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并在递交报税表时一并递交审计报告。这些公司需要委托香港本地的持牌核数师或审计机构来办理审计事务,并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香港公司报税时是否需要递交审计报告取决于公司的具体情况。在零申报或特定小型业务公司的情况下,可能无需递交审计报告;但在其他情况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并递交审计报告。因此,建议香港公司在报税前仔细了解相关法规和规定,以确保合规操作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